5、2011年新设立191家(新罗29家、永定27家、上杭35家、武平23家、连城27家、长汀30家、漳平20家。其中老区革命基点村共70家,占35.18%);对已有153个村图书室进行充实改造,加挂农家书屋牌子(新罗35家、永定25家、上杭25家、武平27家、连城15家、长汀12家、漳平14家);面向社会各界捐赠新设立农家书屋50家(永定6家、上杭14家、连城8家、长汀19家、漳平3家)。
6、、2012年新设立190家(新罗29家、永定27家、上杭35家、武平22家、连城27家、长汀30家、漳平20家。其中老区革命基点村共70家,占35.18%);对已有152个村图书室进行充实改造,加挂农家书屋牌子(新罗35家、永定26家、上杭25家、武平26家、连城15家、长汀11家、漳平14家);面向社会各界捐赠新设立农家书屋53家(永定6家、上杭14家、连城9家、长汀20家、漳平4家)。
五、资金来源和管理
(一)资金来源:
1、建设资金政府资助部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同时鼓励社会捐助。
2、据照省测算标准,新设立一个1000人口以上的村级农家书屋需资金17425元,新设立一个1000人口以下的村级农家书屋需资金11950元。省财政将区别各县(市、区)不同经济状况,并根据各地书屋的选点情况,拨付专项补助资金。补助资金向老区革命基点行政村倾斜。补助资金分为四档,我市除新罗区属第三档外,其余县(市)均属于第一档。第一档的省财政每家补助1万元;第三档的省财政补助6000元。其中老区革命基点行政村列入第一档。由于我市75%的行政村都在1000人口以上,为便于操作,并支持1000人口以下村级农家书屋建设。我市所有农家书屋均按1000人口以上的标准建设。即每个新设立的农家书屋均按17000元标准补助。其中长汀、永定、上杭、武平、漳平、连城及新罗区基点村,每个农家书屋省补助10000元,市补助2100元,县(市、区)补助4900元。新罗区非基点村,省补助6000元,市补助3300元,区补助7700元。对于改扩建的农家书屋每个补助8000元,其中市补助2400元,县(市、区)补助5600元。建设资金政府资助部分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统筹安排。
3、农家书屋建成验收后,第二年开始每个农家书屋的后续管理资金为0.1万元列入各县(市、区)财政预算,主要用于出版物的更新、设备维修等。
4、对于个别农家书屋突破建设标准部分,由村级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