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南城地区的公共活动空间建设。结合南城地区发展规划,加快推进丰台丽泽商务服务区、北京南站、木樨园综合商业区等一批重点区域的环境综合整治。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提高环境维护和养护标准,形成良好的环境秩序,缩小南北城差距。
--加快完成市区60个边角地、70个城中村的整治。加强首钢、门头沟工矿区等产业调整地区的环境整治,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继续开展城中村、边角地、代征地的整治,完善拆迁整治政策,完善区域交通和基础设施。
13.加强人流密集地区环境整治
--加强旅游景区、校园、医院、重要机关、交通枢纽、各类市场等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重点整治城八区内50多所央属高等学校及20多所市属高校周边综合环境整治。整治内容包括拆除违法建设,梳理广告、牌匾及架空线,沿街外立面粉刷,整治周边环境治安秩序等。
14.加强广告和夜景照明管理
--要巩固户外广告的整体成果,完成主要大街和重点区域户外广告设施规划的实施工作,保证户外广告设置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与城市整体景观相协调。编制公益性广告设置规划,加强标语宣传品及公益性广告的管理。
--优化城市夜景照明体系。规范夜景照明设施设置。注重功能性基础照明建设,加强重要政治文化地区、历史传统风貌区、商业街区、城市环路、交通枢纽、公共休闲区等重要区域的景观照明建设,初步形成特色鲜明的首都夜景环境。
--开展城市建筑物色彩系统规划设计,形成和谐美观的城市色彩景观。
(五)加强绿化和水环境建设,营建休闲环境秉承建设生态家园的宗旨,要大力加强城镇地区集中绿地建设和边缘地区休闲公园建设,恢复河湖水系的生态功能,营造优美的园林、湿地、河湖景观,加强远郊休闲农园、消闲广场等假日休闲设施的环境建设和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精神需求。
15.加强城市集中绿地建设
--继续加强城市中心区集中绿地建设,逐步实现市民出行500米见公园绿地的目标;继续提升长安街及其延长线、南北中轴线等主要大街园林绿化水平,保证新建道路绿化质量;加强奥林匹克公园等新建绿地的养护。改善居住区、单位大院绿化环境,推广立体绿化和停车场绿化,加快推进小街小巷绿地建设,全面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
--加快完善11个新城和中心镇的绿地系统规划,加快建设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强化郊区城镇绿地的生态、景观、服务功能。
16.加强生态屏障建设
--继续实施第一道绿化隔离地区“郊野公园环”建设,完善已建成29个、新建设54个郊野公园的各类服务设施。积极推动小月河、北苑、来广营等九条城市楔形绿地建设。积极推进第二道绿化隔离地区的绿化建设。在城市边缘集团至六环路外1000米,建设“两环、九片、五组团”绿化体系,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5%。
--加快推进山区和平原生态屏障建设。重点推进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保护区、森林公园建设,修复废弃矿山地植被,推进榆垡、葫芦垡等大面积防风固沙片林,提高生态防护水平。
17.加强河湖水系整治和景观建设
--有序开展河湖水系和湿地整治。重点开展五环路以内长度约61.3公里河段整治;以及河湖两侧沿线各50米内的绿化美化景观建设。继续整治清河上段、北环水系、人民渠新开渠、马草河、万泉河等城市河道,建成翠湖、白各庄等多处湿地生态修复系统。恢复永定河、潮白河等部分河道水面,开展永定河流域生态治理。进一步加大中水回用力度,改善河湖补水水质,逐步实现城市河湖水体基本还清。
--改善风景名胜区和历史河湖水系景观环境。重点改善五类风景名胜区、三大现存历史河湖水系、三大古典园林体系的环境,恢复御河上段、金河等历史河湖水系。建设永定河、温榆河、运河、通惠河等河岸景观走廊,展现北京河湖水系风貌。
18.完善公园和风景名胜区游园环境
--整治178个城市公园和27个风景名胜区的周边环境。通过拆除破旧房屋,改造公厕、照明等相关设施,拆迁腾退相关用房,整治门区外社会治安和停车秩序,打击黑导游、黑车等手段,做到干净整洁、景观优美、秩序井然。
19.加强郊区休闲设施环境管理
--加强对郊区“观光农业园”、“滑雪场”等休闲设施、“饮食文化节”等休闲、节庆活动,以及自驾车旅游的环境管理和服务,完善公厕、停车、餐饮等环境和服务设施,加强环境保护和卫生保洁管理,规范垃圾投放和收运行为,提高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