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28、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省、市、县委分别成立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各级农业综合部门,适当增加编制,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关心农业战线干部成长。加强农业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和加强市、县政府农业领导力量。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三农”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乡村、深入群众,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新情况,总结推广农民在实践中创造的新经验,帮助群众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善于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的方法指导工作。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
29、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选举方式,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选好配强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抓好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民自治机制建设和村级组织配套建设。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培训工作,提高带领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和本领。进一步深化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深入实施“先锋工程”。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党组织建设。发挥村级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探索完善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和大学毕业生到村任职的办法,加大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选拔乡镇领导干部的力度。健全村干部报酬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经费保障机制,建立村干部激励机制,提高村干部待遇,进一步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确保农村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推进农村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健全干部述职、民主评议、村民代表会议等基层民主制度,规范和制约权力运作,纠正损害农民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涉农违纪违法案件,切实保障农民的经济利益和民主权利。
30、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广泛开展文明乡镇、文明村、生态文明户、文明信用户、志愿服务等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移风易俗,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加强农村社会管理。开展农村法制教育,组织“法律大集”活动,提高农民法律意识,推进农村依法治理。健全农村调解工作机制,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乡村”、“和谐乡村”活动,加强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完善乡村道路安全标志设施,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农村警务建设,实行群防群治,创造农民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建立农村应急管理机制,取缔邪教组织,打击黑社会势力,提高危机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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