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宛城区政府、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2.加强对各类商业促销活动的审批与管理,确保商业促销活动规范有序进行。
牵头单位:市建委、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宛城区政府、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3.对六个出入市口、火车站、汽车站“两站区域”、大型商场、学校、医院等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混乱的路段进行综合整治,切实提高通行能力。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工商局、宛城区政府、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广大群众安全出行、提升南阳城市品位、建设富强美好和谐新南阳的必然要求和重要举措。为保证此次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扎实有效推进,市政府决定成立南阳市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的组织、联络、协调及日常事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强力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坚持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相结合。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关系到城市居民生活,涉及各类矛盾和利益问题多。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权利和责任相统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加强管理与创造环境的关系,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的关系。要明确执法指导思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努力营造严管氛围,注意工作方式方法,讲究策略,绝不允许粗暴执法甚至打骂群众,造成负面影响。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及时解决好集中整治工作引发的信访问题,防止激化矛盾。对于由此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相关部门要果断处置,及时平息事态;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寻畔滋事、辱警袭警、暴力抗法等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要坚决查处、从严追究。
(三)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工作落实。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三区及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切实做好城区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及时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集中研究,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整治行动结束后,市政府将对此次取缔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在工作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领导不重视、组织不严密、措施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突出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严重影响整体工作进展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扩大整治成果。要针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建立健全道路交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交通管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切实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水平。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通过增加执勤警力、延长执勤时间、加大巡逻密度、开展集中统一行动等方法,全面落实路段承包责任制,加大管理力度,扩大整治效果。要建立交通违法、交通事故通报制度,将各单位人员及车辆的交通违法、交通事故发生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评内容,形成“人人参与交通,人人关注交通”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