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市教育局、团市委、宛城区政府、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3.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机动车道内行驶。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配合单位: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公安局
(五)加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隔离护栏、信号灯、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1.按照河南省实施城市“畅通工程”的有关要求,建立和完善城市交通管理设施投资、建设和维护机制,保障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隔离设施等静态交通环境建设,优化信号灯配时,合理调整交通流量,充分挖掘道路资源,提高道路通行效率。对城区人民路与中州路交叉口、人民路与建设路交叉口进行拓宽改造,解决路口交通瓶颈问题。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财政局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大综合执法力度,对城区金玛特、大统百货、红都百货、港达商贸城等擅自改变地下停车场使用性质的大型商场,责令整改,限期恢复地下停车场使用性质。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宛城区政府、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3.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出台《南阳市停车场管理办法》,加大城区公共停车场、停车泊位的规划和建设力度,加强已建成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泊位的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以有效解决城区停车难和停车看管乱收费的问题。
牵头单位: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建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局、市物价局、宛城区政府、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4.在城区布局建设专用停车场,免费停放公安、交通、城管、工商等行政执法单位所查扣的各类违法车辆。
牵头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公安局
配合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宛城区政府、卧龙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六)加大对城区交通乱点及非交通占道问题的治理力度
1.加大城市专业市场的规划和建设力度,清理整顿沿街叫卖、摆摊设点、店外经营、占道经营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