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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公布全市第二批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通知

淄博市人事局关于公布全市第二批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的通知
(淄人发[2009]1号)


各区县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各高等院校,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未就业毕业生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帮助未就业毕业生尽快实行就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经研究,决定设立全市第二批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基地,现予以公布。

  各区县人事局、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各未就业培训基地,要从大局出发,充分认真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认真按照培训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派遣到我市的淄博生源的未就业特困生和就业有困难的应届毕业生进行免费职业技能培训;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培训内容要尽量贴近求职要求,有条件的基地尽量采取订单式培训方式,切实帮助他们提高就业能力,确保未就业毕业生就业的成功率和就业质量。

  各培训基地要认真组织好毕业生参加培训,每一位参加培训的毕业生要认真填写《淄博市未就业毕业生培训登记表》(一式两份,市人事局和培训基地各留一份),培训结束后连同参加培训的毕业生花名册一同报市人事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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