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改造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500户,巩固建设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100处,建设农村“老年之家”示范点100处。
对500户贫困残疾人危房进行了改造,其中新建房屋127户、购买二手房91户、修缮282户。在巩固发展已有100处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基础上,新建扩建残疾人就业扶贫基地35处,新安置残疾人就业和带动残疾人从业2022人(户)。建设村居“老年之家”297处,其中建设农村“老年之家”示范点100处。
7.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建市中心区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3000套。
11月15日,以烟政办发〔2008〕114号文件公布了我市住房保障政策有关标准,确定将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由城市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收入界限由原来的低保家庭人均年收入3840元调整为8300元。市中心区通过以货币补贴为主的方式,新增廉租住房保障139户,累计保障1205户;通过集中建设和联动建设相结合方式,新建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3000套。
8.对400个村庄进行“四清四化”整治,建成电气化村393个、电气化乡镇19个。
对418个村庄按照“四清四化”标准进行了整治,共硬化道路800多公里,新增绿化200万平方米,修建排水沟渠700多公里,新增垃圾箱800多个,新上路灯3000多盏。全市共建成电气化村410个,电气化乡镇19个。
9.对芝罘区幸福区片等地段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在毓璜顶区片实施“平改坡”工程,改造旧楼40栋。
幸福区片整治,区河泵站扩建及污水管道工程均已完工;对支农里小区部分地段进行了整治,共摊铺沥青4.55万平方米,铺装道板4.76万平方米,安装立沿石1.05万米,改造雨污水管道5250米。社区改造整治,对毓璜顶、向阳、奇山、东山等办事处84个点位进行了整治,共摊铺沥青7.67万平方米,安装人行道板6.05万平方米。“平改坡”整治毓璜顶区片旧楼93栋。
10.市区新建改造社区菜篮子食品经营网点50个、放心早餐经营网点15个,增设放心早餐流动餐车50辆,规范认证社区放心餐馆20家。
市区新建改造社区菜篮子食品经营网点50个并投入使用,其中蓝白面食10处、白玉豆制品20处、国联和福祖放心肉20处;蓝白快餐公司新增固定早餐经营网点15个;日新华天早餐公司增设流动餐车50辆。制定社区放心餐馆认证标准,组织31家企业进行了规范建设。
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