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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指导员责任团队制度的意见

宁波市卫生局关于实行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指导员责任团队制度的意见
(甬卫发〔2009〕1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文卫局、社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7〕93号)文件精神,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平台,更好地发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保健等机构在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业务指导、技术支撑、监督管理作用,实现社区卫生服务质量新的提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行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指导员责任团队制度,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民本卫生、和谐卫生,通过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指导员责任团队制度,提高全市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
  二、工作目标
  按照“重心下沉、关口前移”的要求,创新“疾病防控立足社区、卫生监督覆盖社区、妇幼保健融入社区”的工作机制与运行模式,实施“资源整合、网格管理、团队指导、绩效考核”的公共卫生指导员责任团队制度,做到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都有公共卫生指导员责任团队的对口指导,促进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实现我市城乡居民“加强预防少生病”的目标。
  三、工作内容
  (一)团队组建
  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所)根据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数确定本单位组建责任团队的数量。每个责任团队由3名以上指导员(其中1名为团队长)组成,实行团队长负责制。团队长全面负责本团队的管理及责任区域内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指导,包括团队工作安排、业务培训,与其他相关单位沟通与协调等事项。
  (二)网格管理
  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各县(市)、区按每个指导团队包干若干个乡镇(街道)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分片包干,任务到团,责任到人,确保公共卫生指导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三)团队指导
  社区公共卫生工作实行团队指导。以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有关项目为核心,根据上级业务部门的技术规范及工作要求,指导员团队对社区责任医生、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及有关人员进行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及工作评估,其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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