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松江区永丰街道、方松街道兰桥居委会等13个居委会、岳阳街道松乐苑居委会等3个居委会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8〕72号)
松江区民政局:
你局沪松民[2008]9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永丰街道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标准,方松街道兰桥居委会等13个居委会、岳阳街道松乐苑居委会等3个居委会分别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居委会标准,同意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居委会(名单附后)。
望你们深入开展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和社会协同,不断提升松江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特此批复。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
1、方松街道兰桥居委会
2、方松街道世纪小区居委会
3、方松街道祥和居委会
4、岳阳街道西林塔居委会
5、岳阳街道醉白池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