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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松江区永丰街道、方松街道兰桥居委会等13个居委会、岳阳街道松乐苑居委会等3个居委会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同意松江区永丰街道、方松街道兰桥居委会等13个居委会、岳阳街道松乐苑居委会等3个居委会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居委会的批复
(沪民基发〔2008〕72号)


松江区民政局:

  你局沪松民[2008]9号文收悉。经验收,你局申报的永丰街道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标准,方松街道兰桥居委会等13个居委会、岳阳街道松乐苑居委会等3个居委会分别达到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居委会标准,同意分别为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街道,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居委会(名单附后)。

  望你们深入开展社区建设模范、示范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社区服务,强化社区管理,促进社区和谐和社会协同,不断提升松江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

  特此批复。

  二○○八年十二月十二日

  上海市社区建设模范居委会

  1、方松街道兰桥居委会

  2、方松街道世纪小区居委会

  3、方松街道祥和居委会

  4、岳阳街道西林塔居委会

  5、岳阳街道醉白池居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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