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培训工作的意见
(杭卫发〔2008〕307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疾控中心: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培训工作计划(2007-2010年)的通知》(下面简称《计划》)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规范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培训工作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加快实施进程,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不断提高对培训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好、落实好《计划》提出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培训工作在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把健全培训工作作为加强卫生人力资源开发、提高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实现卫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和根本保证。把培训工作的开展情况、规划目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和单位、科所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制订培训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切实落实培训经费,为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创造良好的条件和环境,为完成《计划》要求的培训项目提供物质保障。
二、严格管理,强化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根据《计划》和《方案》提出的工作要求,严格管理,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创新培训工作思路和方法。要把工作重点放在不断提高培训质量上,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对培训工作进行全程管理,跟踪指导。要创新工作方式,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要把培训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评价一个单位、一个科所、一个专业技术人员必备条件之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培训工作开展较好、质量较高、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采取警告、批评、扣发奖金等措施给予处罚。
三、围绕工作重点,大力推进培训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紧紧围绕建设健康城市、创建卫生强市的总体目标,以及杭州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重点项目,加强现场流行病学、公共卫生检验检测、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技术的培训,规范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培训。强化城乡社区防保人员、公共卫生管理员、联络员培训工作。各地、各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在圆满完成《计划》和《方案》的基础上,推出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培训项目,展示杭州特色,重点工作与培训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切实推动我市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发展。
四、注重培训效果的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