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灵活运用再贷款、再贴现、存款准备金等货币政策工具,拓宽金融机构资金来源渠道
(三)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安排50亿元支农再贷款额度,支持农村信用社加大“三农”信贷投放;安排24亿元再贴现额度,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项目、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安排7亿元流动性再贷款额度,为资金头寸不足的金融机构提供资金支持。
(四)继续对涉农贷款比例达到规定条件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分别执行较一般农村商业银行低1、2.5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其中对A类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信用社执行再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引导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进一步提高信贷支农能力;对新成立的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为确保顺利过渡,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将存款准备金率按每季0.5个百分点分阶段逐步调整到位。
(五)全力做好农村信用社专项央行票据兑付工作,增强农村信用社信贷投放能力。对基本达到兑付标准的农村信用社,积极向人民银行总行申请兑付专项央行票据;对已经通过兑付审核的农村信用社,通过允许其灵活支取特种存款等手段,拓宽其支农信贷资金来源,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三、准确把握国家扩大内需政策精神,努力满足合理的投资、消费、出口信贷需求
(六)各银行机构对国家批准的以及省内安排的重点项目要尽快筹集资金,安排配套贷款,以优质高效的信贷服务,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对安徽省纳入国家年内1000亿元中央投资项目要积极给予配套信贷支持。要加强对“861”行动计划银企对接月签约项目的跟踪和督办,进一步提高对接签约项目的履约率。按照省委、省政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通过灵活的信贷方式,鼓励全民创业,支持非公经济发展。要充分发挥担保基金、风险补偿基金的杠杆作用,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增幅要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幅。
(七)各银行机构要落实消费信贷政策,促进消费市场健康发展。在加强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拓展消费信贷业务空间,继续增加对居民购买住房、汽车,以及农村市场等消费信贷投入,发展住房、汽车等主导消费信贷市场以及农村消费信贷市场。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房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对首次购房和合理改善居住条件的住房按揭贷款,执行优惠利率政策,下浮首付款比例,推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