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府办〔2008〕2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月七日
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帮助城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加快我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中共南宁市委 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职业教育攻坚的决定》,攻坚期间实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政策,并列为市委、市人民政府200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之一。为确保学费资助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 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南宁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费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肖莺子 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
副组长:
邓卫民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夏建军 市教育局局长
董秀银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汤晓斌 市卫生局局长
秦赣江 市财政局局长
成 员:
刘 彪 市教育局副局长
梁平江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韦静源 市卫生局副局长
李 宁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维超 武鸣县县长
黄国健 横县县长
陈咸华 宾阳县县长
尹建华 上林县县长
李 兵 马山县县长
欧 波 隆安县县长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向市人民政府及相关督查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办公室电话:0771-2807191。办公室成员如下:
主 任:
刘 彪 (兼)
成 员:
谭伟军 市教育局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科长
杨 健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