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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发展服务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整体质量和水平、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坚定不移地发展先进制造业的同时,不失时机地发展现代服务业,紧紧抓住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国际服务业加速向我国转移、国家高度重视服务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快速提高扩大对服务业需求等历史机遇,扩大服务业总量规模,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着力构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产业发展新体系。
  (二)主要目标
  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类指导,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性的物流中心和科教中心,区域性金融中心和会展中心,中部地区商贸中心、文化创意基地、信息服务及服务外包基地,国际国内旅游重要目的地和集散地。到“十一五”期末,力争全市服务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力争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全市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60%左右。到“十二五”末,力争现代物流、创意等形成千亿元产业,服务业更加发达,初步形成体系完整、布局合理、特色突出、聚集力强、辐射面广的服务业产业体系。
  (三)发展重点
  按照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的方向,以增加供给、优化结构、提高质量、扩大就业为重点,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有机融合,满足和丰富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继续巩固提升具有比较优势的商贸会展业,突出发展现代物流业、创意产业、金融保险业、信息服务及服务外包业、科技和商务中介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面向民生的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医疗卫生以及社会服务业。
  按照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的差异化发展要求,引导和优化服务业合理布局,集聚发展。中心城区不断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注重提升城市商务功能和公共服务功能,培育一批在全国和中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服务业支柱产业和优势产业,真正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远城区重点发展为先进制造业服务的现代物流业、满足市民需求的生态休闲旅游业以及面向“三农”的服务业,以城镇为依托,加快现代服务业体系向农村延伸。根据各区的区位、交通、资源等比较优势和功能性、集群化的发展要求,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商务、物流、金融保险、服务外包、创意、临空经济、临港经济、总部经济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有序竞争、协调共进的现代服务业发展新格局。
  三、加快发展服务业的主要措施和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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