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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食品相关产品及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年度报告及审查工作的通知

  注:1.各项内容若没有变化,只需填写左侧项,右侧项用“/”划杠。
  2.企业名称、企业地址、法人代表、营业执照、企业代码、生产条件等变化的,需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获证企业年度报告自查表

序号

自 查 内 容

自 查 情 况

1

企业是否变更名称、住所、法人代表,是否按规定办理更名手续。

 

2

企业是否新增生产场点,是否按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

企业生产条件、检验手段、生产技术或者工艺是否发生较大变化(包括生产地址变更、改建、扩建、生产线重大技术改造等),是否已办理相应手续。

 

4

企业是否增加产品单元、扩增规格、产品升级,是否办理相应手续。

 

5

企业是否开展委托加工(含委托和被委托),是否备案并按规定要求实施。

 

6

企业是否停产或已转产,请写出具体停产期间(X月-X月)。

 

7

使用的原辅材料是否属于许可证《目录》管理,是否有证;是否建立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并有效实施。

 

8

对照《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必备生产设备、工装和设施是否满足生产合格产品的要求。

 

9

对照《实施细则》规定,企业必备检测设备和设施是否完好并按期检定/校准。

 

10

出厂产品是否按规定标准进行检验并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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