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两局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事业单位:
根据《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青政办〔2008〕13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和节油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2008〕131号)要求,结合两局已下发的《关于开展节约活动的通知》(青安监〔2008〕92号)精神,为扎实推进节能降耗、保护环境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增强能源忧患意识,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现就两局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全民节能意识
两局全体干部职工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重大意义,全面提高生态忧患意识和节能意识,努力培育生态文明观念,切实把节能变成全体干部职工长期坚持、努力遵行的自觉行动,增强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建设节约型机关的责任感。各处室、局属单位负责人要把开展节能行动与“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结合起来,以身作则、带头实行,从日常工作和生活的细节做起,从节约一滴油,一度电,一滴水,一张纸做起,示范和带动节能行动深入持久的开展,凝聚全体干部职工的力量积极参与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活动中。
二、明确节能行动内容,积极开展节能活动
(一)节约用电
要加强对机房等用电设备的运行监控,夏季空调温度保持在20度左右,冬季不开空调。杜绝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长时间待机,及时关闭和切断电源;杜绝“长明灯”、“白昼灯”,做到随手关灯,人走灯灭。
(二)节约用油
认真执行两局《车辆管理制度》,日常公务活动要坚持轻车简从,减少用车数量。实行节假日车辆封存制度,节假日期间公务用车由办公室(综合处)统一调派。同时,实行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油耗单车统计核算制度,力争年底实现油耗量比上年降低5%。
(三)节约用水
两局办公室(综合处)和局属单位要加强用水设施的日常监控和维修保养,两局全体干部职工要注意节约用水,杜绝跑、冒、滴、漏和长流水现象。机关内部开会提倡自带水杯,减少使用一次性纸杯和瓶装纯净水,杜绝铺张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