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补充青海省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的通知
(青安监科〔2008〕150号)
各州(地、市)安全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我省第一届安全生产专家组现有成员90人,涉及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培训、公共安全等社会安全管理领域,几年来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技术服务、教育培训等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同时,在安全生产工作实践中,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得到了锻炼,培养了一只懂专业、重安全、富有责任心的安全技术专家队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更好地发挥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重要作用,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全面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决定对我省《第一届安全生产专家组》组成人员进行补充,进一步完善专家组专业技术结构。主要补充人员结构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公路和铁路交通、消防救援、矿山救护、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具有一定专业技术水平、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生产技术人才。
请各地区、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按照《青海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暂行规定》对专家条件和推荐程序的要求,向我局推荐专家人选。并将被推荐专家的《专家推荐表》和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证明复印件各一张,于2008年11月5日前报送省安全监管局科教处。
联 系 人:魏桂玲
联系电话:0971-6136317,6139792
附件:青海省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二〇〇八年十月六日
附件:
青海省安全生产专家推荐表
编号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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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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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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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从事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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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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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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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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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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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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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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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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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在职、退休及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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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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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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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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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经历
与专业特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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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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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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