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准入标准、管理规范和考核标准,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定推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为社区居民服务的有关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贯彻执行社区卫生服务基本用药目录,协调指导基本药物政府集中采购等工作。
2.机构编制部门负责研究制定《大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
3.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需要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价格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的价格监管。
4.教育部门负责协调医学类院校开展全科医学和社区护理学培训,并将社区卫生服务技能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
5.民政部门负责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内容,探索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的民主监督工作。
6.财政部门负责制定社区卫生服务的财政补助政策,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财务监管。
7.人事部门负责完善制定社区全科医师、护士等卫生技术人员的任职聘任办法和吸引优秀卫生人才进社区的有关政策。
8.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制定促进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有关政策措施。
9.建设、规划部门负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将社区卫生服务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并依法加强监督。
10.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社区计划生育咨询服务的指导和管理。
11.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督管理。
12.残联负责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康复及精神防治的技术指导和管理。
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的领导
(十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对于维护居民健康、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将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目标,落实政府的公共医疗卫生责任。要建立健全以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和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各群众团体和社会组织要发挥各自作用,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贡献力量。要加强舆论宣传,努力营造有利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