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二批市重点物流基地和企业名单的通知
(锡政办发〔2008〕355号)
各市(县)和各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依据《无锡市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认定办法》的规定,经过企业申请、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程序,经研究,认定第二批无锡市重点物流基地3家和无锡市重点物流企业8家(名单附后),现予公布。
第二批市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具备了较先进的物流理念,拥有较好的区位优势和发达的产业支撑,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在区域经济和物流产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对这些基地和企业的认定,将对我市物流产业建设和物流企业发展起到积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希望各地、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积极落实有关政策,提供优质服务,共同推动全市现代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
附件:第二批市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名单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第二批市重点物流基地和重点物流企业名单
一、重点物流基地(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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