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成府发〔2008〕69号 2008年12月25日)
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2009年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市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政府下达的控制考核指标以内;
(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稳中有降;
(三)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活动。将2009年确定为我市安全生产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区(市)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市级相关部门要以“落实责任,防范事故,保障发展”为主题,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的职能职责和责任主体;认真查找并及时整改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着力构建以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副职领导“一岗双责”制、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工业集中发展区管委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各区(市)县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市级相关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实际,突出监管工作重点,着力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区、本部门(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成效。
1.道路(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客货运输企业源头管理;继续开展创建“平安大道”活动;深入排查整治道路交通特别是山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力开展校车、运渣车、水泥罐装车等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强化重点线路、重点路段和重要路口人防、技防手段,从严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农业机械、航道、旅游船、农民自用船、水面作业船的安全监管;切实加强摩托车交通安全管理;适时组织开展打击客货运输车辆、船只非法营运专项整治。
2.消防及大型活动安全监管。认真贯彻《
消防法》,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安置点活动板房、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监管,确保消防通信、水源、装备、道路、消防站建设与灾后重建工作同步进行;抓好农村和城市社区消防工作,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装备投入到位,切实提高抗灾救灾能力;严格落实大型活动安全责任和安全措施,防止踩踏、挤伤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适时组织开展易燃易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专项整治。
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格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加强危险化学品从业资质动态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原料、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的安全监管;按照“产业集聚”和“集约用地”原则,合理规划危险化学品产业布局,确保新建化工项目一律进入化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加快推进现有化工企业进区入园;适时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从业专项行动和非法制售烟花爆竹专项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