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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加快海洋产业发展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加快海洋产业发展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
(深府〔2008〕25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中央十七大精神,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解放思想,树立世界眼光,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的要求,实施海洋立市战略,大力发展海洋产业,合理利用海洋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环境,把我市建设成为海洋强市,经市政府同意,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海洋产业,全面推进海洋立市战略

  (一)充分认识发展海洋产业的重要意义。海洋是深圳城市发展的重要依托,我市海域面积达1145平方公里,海岸线总长257.3公里,海域连接南海及太平洋,在开展深海、公海资源的研究和利用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发展海洋产业是顺应世界潮流,加快建设国际先进城市的重要战略举措。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加快发展海洋产业,有利于我市发挥区位优势,突破资源"紧约束"、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有利于实现开发与保护并举,促进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完善我市海洋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牌和形象;有利于推进我市海洋工作创新,实现海洋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有利于构建海洋经济发展新格局,不断提高海洋经济对深圳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我市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发展海洋产业的总体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深圳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按照把海洋产业建设成我市重要支柱产业的要求,以规划为先导,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海洋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保护,拓展海洋资源利用范围和深度,实现海洋资源集约化利用,丰富海洋产业内涵,延长海洋产业链,培育发展新兴海洋产业,扩大海洋经济总量,通过存量调整和高端产业要素的引入,优化海洋产业的结构和布局,逐步实现我市海洋产业由资源依托为主向服务依托为主的转变,提高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发展海洋产业的总体目标。按照海洋产业发展的总体战略要求,我市重点发展海洋油气业、港口交通业、海洋旅游业、临海工业、远洋渔业、海洋生物产业等六大行业。海洋油气业继续快速增长,港口交通业实现由岸线依托型向综合服务型转变,海洋旅游业保持稳定发展,临海工业实现集群式发展,远洋渔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海洋生物产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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