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赣市府办字〔2008〕217号 2008年11月27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驻市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加快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抢抓机遇,切实加快我市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中央审时度势,迅速采取了一系列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重大措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央扩大内需、加大投入的主要领域之一。各地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充分认识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在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中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行动统一到省、市的安排要求上来,切实抓紧、抓实、抓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及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二、明确目标,确保今冬明春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今年以来,中央、省已下达我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安全饮水、1~5万亩圩堤、城市防洪堤、渠系配套、小农水等水利项目资金3.09亿元,目前这些项目大部分还处于在建阶段。近期还将再追加包括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村安全饮水、城市防洪堤、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项目资金数千万元,且这些项目要求在今冬明春完成。同时,中央明年将再大幅度增加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各地必须开展大量的项目前期工作。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时间十分紧迫,各地务必认真梳理各项任务,做到心中有数、部署有力,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水利建设任务。全市水利系统从现在起迅速开展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百日行动”,力争在百日内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三、强化领导,形成实施大规模建设任务的合力
在短时间内,要实施大规模的投资计划,完成如此大规模的建设任务,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要建立责任制,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实施近期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当地实际,精心安排、科学组织实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当前其他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市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水保局等部门在前期所做工作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政策的汇报、沟通和争取落实工作,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协调,及时掌握投资完成情况,及时调度资金。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水利工作的统筹谋划、周密部署,加快建设进度;发展改革部门要及时下达项目建设计划;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农业、国土、农业综合开发、扶贫等部门要加强与水利部门的沟通协调,按市政府要求统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各部门要加强配合,在工作程序上既要规范,又要简化,要减少和避免影响工程项目建设进度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