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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皖北和沿淮部分市县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皖发[2008]21号 2008年11月7日)


亳州、宿州、阜阳三市(包括所辖17个县、市、区)以及沿淮的五河、固镇、怀远、凤阳、寿县、霍邱六县(以下简称三市六县),人口多、基础弱,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任务最为艰巨。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速安徽崛起进程,现就加快三市六县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从2008年起连续5年,省财政对皖北三市及以上23个县(市、区)每年各补助1000万元,主要用于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或重大项目贷款贴息。三市六县工业园区要突出产业特色和比较优势,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引进品牌企业,形成完整产业链,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加大对三市六县财政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提高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安排向三市六县倾斜。

  2、加强产业项目扶持。在输电通道、水资源等外部条件具备的前提下,省内电源点项目主要在皖北布局,优先向三市倾斜。凡在三市境内新增的从事煤炭开发单位,都要在当地设立独立的法人实体。从2009年起到2012年,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0%以上用于三市六县,重点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和优势农产品基地建设。支持三市六县农业普化发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给予相关政策扶持。支持亳州中药产业化基地建设。支持产粮产油大县建设,加大奖励力度。

  3、不断改进国土资源管理。争取2009年完成三市六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支持规划用地严重不足的开发区适当扩区建设或调整规划。对三市六县重大产业项目符合单独选址条件的,从省单独选址计划中优先给予安排。建设用地置换周转计划向三市六县适当倾斜,一年内完成项目复垦任务并通过验收的,奖励50%的置换周转指标。原则上每个县(市、区)每年安排一个以上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按照“新账不再欠、老账逐年还”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对采煤塌陷区实行耕地足额补偿、村庄整体搬迁。矿业权价款地方分成60%左右返还市县,专项用于矿山环境治理包括采煤塌陷地综合治理。支持三市六县编制勘查开发规划或矿业权设置方案,依法设置矿业权,在符合国家政策前提下,允许地方财政出资进行煤炭资源勘查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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