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加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围绕传统优势产业的转型升级,继续实施“958”行业龙头企业技术赶超计划、万亿技改促升级计划和企业技术改造“双千工程”,引导和扶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实施一批投资规模和产业关联度大、技术水平高、市场前景好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实现主要行业的技术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鼓励企业利用现有厂房、土地或通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空间开展技术改造。加强技术改造与技术引进、技术创新的结合,引导企业加大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力度,实现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引进技术投入与消化吸收再创新投入的比例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九)提高工业信息化水平。加强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中信息技术的渗透融合,发挥信息化对工业发展的倍增作用。着力推进产品研发、设计的信息化,促进工业产品的更新换代,提高附加值和竞争力。推进生产装备与过程的信息化和自动化,提高工艺水平和生产效率。推进企业管理的信息化,促进企业资源优化和管理水平提升。推进产品流通信息化,扩大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实施中小企业电子商务推进工程,支持中小企业利用我省重点培育的电子商务公共平台开展内外贸业务。
(十)推动传统块状经济向现代产业集群提升。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进一步促进其在块状经济中发挥产品辐射、技术示范、信息扩散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核心带动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向产业链的上下游扩展,支持企业依托原有产业优势发展相关产业,引导企业围绕主导产品开展专业化分工协作,促进块状经济产业链的纵向延伸和横向拓展,提升块状经济的产业分工地位和整体竞争力。完善块状经济生产性服务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持、检验检测、金融保险、信息咨询、资质认证、物流仓储、人才培训等服务。促进产业和企业向开发区、工业园区和乡镇工业功能区集聚,使各类园区成为产业集群的核心区域。选择一批块状经济比较发达的县(市、区)作为全省培育现代产业集群示范点。
(十一)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对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落后生产能力,采取限制和淘汰措施。对可以改造升级的,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通过改造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难以改造升级的坚决予以限期淘汰,对不按期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的企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责令其停产或予以关闭。
三、促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
(十二)加强技术创新。充分利用省内外科技和人才资源,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着力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依托大企业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及重点实验室。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建设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联盟等创新组织。积极引进大院名校来我省建设创新载体,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建设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引导和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开发专利技术,提高发明专利的数量和比重,加强对现有专利技术的利用和产业化,重视对过期专利技术资源的再利用、再开发。进一步创新浙江网上技术市场功能,发挥其在信息发布、产学研对接、成果转让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发挥政府的牵头协调作用,密切产学研合作,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联合攻关专项。加大对专利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