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说明
(描述本季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并对申请情况等有关指标作同比分析,对发生明显变化的指标进行具体分析。请重点对公众关注点以及答复处理等方面出现问题作出说明,对其中难以判断是否属于免予公开的案例进行举例说明,并对本部门首次处理不满的申诉案件作相应的跟踪记录,可针对有关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和建议)。
备注:标注“△”为半年度统计指标。
附件2:
统计指标解释
01、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指本单位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
《条例》)规定,制作、获取的政府信息总数。
02、主动公开信息数:指按照
《条例》规定予以主动公开,并已编入本部门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数。
03、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指按照
《条例》规定作为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数。
04、不予公开信息数:指按照
《条例》规定不予公开的信息数。
05、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指在已编入本部门规范的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数中已全文电子化的信息数。
06、提供服务类信息数:指本年度从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出发,主动公开非本部门名义发布的政府信息数。如在本部门网站上公开上级主管部门颁布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本部门与其他机关联合发布的政府信息。
07、辖区网站开设专栏或网页总数:指辖区内各县(市、区)乡镇,各部门网站开设专栏或网页总数。
08、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指对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页面浏览访问人次。
09、网上咨询数:指通过网上留言、电子邮件等方式咨询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次数。
10、咨询电话接听数:指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查阅点、受理点接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电话咨询次数。
11、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指本年度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公开信息的总数。
12、当面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查阅点、受理点向从事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公开信息的请求数。
13、传真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传真方式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
14、电子邮件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
15、网上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网上提交申请表格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
16、信函申请数: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函方式申请公开信息的数量。
17、对申请的答复总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总数,包括同意公开答复数,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其它答复数以及否决公开答复数。
18、同意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公开的答复数量。
19、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信息公开的请求予以同意部分公开的答复数量。
20、其它答复数:指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各种形式申请的信息,系“非
《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信息不存在”、“非本部门掌握”、“申请内容不明确”的答复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