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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原龙岩味精厂9号楼房改房危房改造用地挂牌出让涉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原龙岩味精厂9号楼房改房危房改造用地挂牌出让涉及有关问题的批复
(龙政综〔2008〕432号)


龙岩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原龙岩味精厂9号楼房改房危房改造用地挂牌出让涉及有关问题的请示》(龙国土资[2008]360号)文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小组议定的挂牌成交条件,确定原味精厂9号楼房改房危房改造用地合作开发单位;

  二、同意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工作小组议定的楼面地价起始价700元/平方米挂牌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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