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交通厅、四川省物价局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2008年12月15日 川交发[2008]40号)
成都市交委、成都市物价局:
你们《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请示》(成交[2008]544号)收悉。成温邛高速公路起自成都绕城高速公路文家立交桥,经温江、崇州,止于邛崃邛名路口,全长65.6公里,其中:成都至崇州25.8公里,按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崇州以远按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由中旭高效有限公司和成都成温邛公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成都成温邛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为项目业主,负责项目建设和经营管理。根据成都市审计局2007年第14号审计报告,该项目竣工决算实际投资额为15.84亿元(含原路资产折资3.98亿元),其中:项目资本金5.54亿元,国债专项资金0.3亿元,银行贷款10亿元。该项目经省政府川办函[2005]18号文同意,省交通厅、物价局川交发[2005]8号文批准按经营性公路从2005年1月31日起试行收取车辆通行费,根据四川同德会计师事务所川同德会审[2008]204号审计报告,截至2008年6月30日,已累计收取车辆通行费3.42亿元,支付利息1.79亿元。现已完成竣工验收及审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的复函》(川办函[2008]205号)精神,现就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事宜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温邛高速公路按经营性收取公路项正式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收费期限30年,即从2005年1月31日起至2035年1月30日止。
三、收费标准:按现行收费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标准执行,即一类车基价标准为六车道0.45元/车·公里,四车道0.35元/车·公里。
(一)车型分类与收费价格折算系数:
类别
| 车型及规格
| 折算系数
|
一类车
| 7座(含7座)以下轿车、小型客车;
2吨(含2吨)以下小货车。
| 1
|
二类车
| 8座至19座客车;
2吨以上至5吨(含5吨)货车。
| 2
|
三类车
| 20座至39座客车;5吨以上至10吨(含10吨)货车;
20英尺集装箱车。
| 3
|
四类车
| 40座(含40座)以上客车;10吨以上至15吨(含15吨)货车;40英尺集装箱车。
| 4
|
五类车
| 15吨以上货车。
| 5
|
(二)当单车拖曳另一辆挂车时,该组合车辆的车型按照高于主车一个类别的车型分类标准收费。
(三)牵引车单机头行驶收费公路时,按分类划分的第二类车型标准收费。
(四)行驶收费公路的不能载客也不能载货的吊车等特种车,按车辆核定总质量折半后,所对应的车型分类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