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鹤政〔2008〕57号 二00八年十二月十一日)
按照省政府关于开展“两转两提”活动、加快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市政府“两转两提”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组织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新一轮集中清理。依据《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七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豫政〔 2008 〕 53 号),经严格审核,市政府决定取消行政审批项目 62 项(包括审批权限不在市级的项目和由行政审批转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项目)、下放管理层级 9 项。
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出现管理失控和管理脱节。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变相审批。对于审批权限在省以上(含省)的项目,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做好初审、上报等工作,防止审批脱节;对由行政审批转为日常监督管理的项目,要按职责做好监督管理。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管理,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加快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努力提高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为我市在全省率先崛起创造良好的环境。
附件: 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 62 项)
2 .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共 9 项)
3 .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共 209 项)
4 .新增的行政审批项目(共 61 项)
5 .省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共 10 项)
附件 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共 62 项)
一、市发改委( 2 项)
1 .企业境外投资用汇数额初审(不涉及用汇来源,是否购汇以及购汇多少的管理)
2 .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
二、市房管局( 1 项)
1 .房地产开发三级以下资质审批
三、市国土资源局( 3 项)
1 .非涉密国家基础测绘成果资料提供、使用审批
2 .土地勘测许可证
3 .地质灾害隐患区、危险区审批
四、市环保局( 2 项)
1 .污染源限期治理项目验收
2 .危险废物转移审核
五、市人口计生委( 1 项)
1 .计划生育统计调查审批
六、市交通局( 1 项)
1 .利用公路进行驾驶员培训和考试审批
七、市建设局( 4 项)
1 .工程建设占用、挖掘道路许可或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
2 .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管线审批
3 .城市道路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