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旅游局关于在全行业开展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市旅发〔2008〕91号)
各区县旅游局、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全市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旅游行业实际情况,为了更好地在全行业开展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西安市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西安市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进入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随着用火、用电、用气量的增多,容易引发各类火灾事故。加之昼短夜长,人员多集中在室内活动,火灾发生后发现晚、报警迟、扑救难、损失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因此加强冬春季节的消防安全工作极为重要。为了全力抓好我市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着力解决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和公共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特别是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政府《全市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市旅游局决定从2008年12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责任意识、忧患意识,采取过硬措施,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发生,要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认真组织周密安排,切实做好冬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安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市旅游局成立旅游行业冬春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市旅游局局长 周爱全
副组长:市旅游局副局长 康立峰
市旅游局纪检组长 邵运荣
市旅游局副局长 余亚军
市旅游局副巡视员 张文忠
成 员:质量规范处处长 刘晓蔚
规划发展处处长 韩 颖
法规教育处处长 袁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