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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旅游局关于认真做好圣诞节及元旦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四、严格安全检查,坚持预防为主。为确保活动现场安全,保卫人员必须提前对活动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入口处必须设立存包点,入场人员应按规定存包,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立安检门等,要通过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形式,严禁携带各类危禁品进入会场;要以预防为主,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控和巡查,严防各类案件的发生。

  五、要有效组织,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普查整治。各单位要结合实际,重点对圣诞节及元旦庆祝活动的组织工作,现场安全保卫设施及后勤保障工作等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落实专人限期整改,凡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应停止举办活动。各单位要加强管理、疏导和防范,重点做好“四防”工作,即防踩踏、防火灾、防破坏、防突发事件。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地域的管理,对人流密集地区加大疏导力度,要做到“人流不散,工作不断”,不留死角,不出疏漏。

  六、各旅游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点)务必于12月24日前将圣诞节及元旦庆祝活动备案表(后附),传真上报西安市旅游局。

  宾馆:王冬 电话:87295769 传真:87296730

  景(点)区:李燕 电话:87232125 传真:87232125

  附件:1、2008年圣诞节活动备案表

  2、元旦庆祝活动备案表

二OO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表1:
  2008年圣诞节活动备案表

单位名称

 

活动时间

24日

25日

活动规模

24日

25日

演出团体

安全措施

是否有应急方案

备注

1、活动规模包括活动场地的座位数、餐位数以及售票情况。

2、演出团体包括演出单位,是否有著名歌(影)星参加演艺。

3、安全措施包括保卫人员的配备、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设施、通讯设备的配备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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