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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开展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认真开展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的紧急通知
(陕工商函字〔2008〕243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认真开展含三聚氰胺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清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工商明电〔2008〕63号)转发你们,望认真落实,严格贯彻执行。

  各级工商部门要对国家公布的22家企业69个批次含三聚氰胺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立即责令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退市,要以工商所为单位,进行拉网式清查,确保市场含三聚氰胺奶粉彻底清出市场。

  在清查中要逐户登记、逐项统计、逐级汇总上报,务必于9月20日下午3时前,将清查情况和退市情况统计表按要求书面报告省局消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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