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部分污水(垃圾)处理工程稽察整改意见的通知
开封市、周口市、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
遵照省政府领导指示,我委派出三个稽察组,分别对通许、杞县、扶沟、夏邑、西平等部分县级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的计划执行、招标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专项稽察。按照省政府领导对稽察报告的批示意见,现将稽察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通知如下:
一、部分污水(垃圾)处理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地方资金到位不及时,个别县财政有滞留中央(省)财政专项资金现象。截至稽察时,省财政已将用于污水、垃圾工程建设的国债资金、省财政专项补助全部拨付到位,但部分县财政部门违犯国家规定,滞留专项资金。如通许、杞县滞留时间达4个多月,金额达1800余万元。部分县财政配套资金到位率只有18%,缺口较大。
(二)个别项目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设计,影响工程进度。通许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城市污水管网变更较大,并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施工,影响了城市污水管网的雨污分流合理性,影响了城市污水处理的整体使用效果。杞县垃圾处理场未经原设计审批部门批准,改变原设计铁艺围墙为实墙,并增加围墙长度;变更原办公用房设计,减少部分面积。夏邑污水管网未经批准,变更个别支线管网设计路段。
(三)个别项目配套的城市污水管网,合同工期滞后严重。通许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城市污水管网,工程按合同应该于2007年1月1日前进行竣工验收,但目前还未进行验收。杞县污水处理厂配套的城市污水管网,工程按合同应该于2007年11月10日前进行竣工验收,但目前还未完工(设计长度29.88公里,已完工主干管1.80公里,改造西区污水管网7.74公里)。
(四)个别污水处理项目管理不善。如夏邑县,现项目单位夏邑海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管理不善,污水处理设备使用不足一年,就出现故障进行大修。该公司负责人田铁中涉嫌诈骗被公安机关拘捕,县建委临时接管后,原合作协议并未废止,不利于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营和有效管理。
二、整改意见
(一)据向省财政厅了解,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中已对重点建设项目资金有所倾斜,为此要求各县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支持项目建设,努力将应配套的建设资金及时筹集到位,保证工程能连续不断的施工、项目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