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封新力发电有限公司等企业关停小火电机组2008年补偿电量和优惠用电量的通知
开封、商丘、驻马店、济源市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
开封、商丘、驻马店、济源等市报来的关停小火电机组2008年补偿电量和优惠电量的请示均悉。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电力工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按照国家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相关政策,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豫源化电有限公司2008年补偿电量1.9亿千瓦时交易给华能沁北发电有限公司代发。
二、开封新力发电有限公司关停机组2008年补偿电量为3.79亿千瓦时,交易给华能沁北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代发。
三、河南华润电力古城有限公司关停机组2008年补偿电量为2.28亿千瓦时,由本企业30万千瓦机组代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