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需要调用(组织)力量到灾区协助或具体组织开展应急救灾工作。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市领导小组迅速召开紧急会议,通报灾情;应急处置工作组开始运作,协助上级救灾指挥机构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教育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
B、Ⅱ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的自然灾害应急工作;市教育局根据受灾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将本地学校受灾情况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根据报送的灾情情况汇总、分析后确定应急工作规模,提出自然灾害趋势评估和应急工作意见与建议报市委、市政府和省教育厅。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在政府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全力以赴、妥善处理。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迅速组织进行人员抢救工作;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灾区教育行政部门对灾区进行援助。
市教育系统应急处置工作组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各级各类学校所报告的灾情,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参加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C、Ⅲ级事件的应急反应
Ⅲ级事件发生后,受灾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收集本行政区域内教育系统灾情,并及时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
在灾害应急期内,及时向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灾情和救灾情况。
市中小学应急处置工作组视灾区情况确定应急工作规模。
4.2.2 灾害发生后应急措施的主要内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首先做好本系统、本单位的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如下工作:
(1)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
(2)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
协助卫生部门组织力量抢救伤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暴发流行。
协助有关部门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医疗器械。
(3)城市基础设施抢险与应急恢复
协助交通部门恢复被毁坏的公路和有关设施。
协助电信部门尽快恢复被破坏的通信设施,保障通信畅通。
协助电力主管部门恢复被破坏电力设施和系统功能等,保证灾区用电供应。
(4)粮食食品物资供应
协助有关部门调运食品与物资,保障灾区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5)灾民安置
协助民政部门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6)维护社会治安
协助、配合公安、武警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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