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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2009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陕工商函字〔2008〕335号)


各设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杨凌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9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切实维护节日市场秩序和消费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有序、欢乐、安全的节日,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的要求,现就加强“双节”市场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双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消费集中,市场监管任务十分艰巨。加强“双节”市场监管,既是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需要,更是我们应尽的职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双节”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加强“双节”市场监管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维护好“双节”市场秩序和市场消费安全,为人民群众创造祥和愉快、安全健康的旅游、购物环境。

  二、“双节”市场监管工作的内容及重点

  根据“双节”市场特点,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以粮油市场、旅游市场、文化市场、禽类市场、烟花爆竹市场、打击商业欺诈、维护社会稳定为重点,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借节日之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一)加强粮油市场监管,确保粮油质量安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省粮食局、省质监局、省工商局《关于开展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通知》要求,积极配合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的粮油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粮油市场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加大对城镇大型粮油批发市场、超市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违法行为,保障粮油市场供应,维护粮油市场流通秩序。

  (二)加强旅游市场监管,营造健康和谐的旅游市场环境。一是加强对旅游景区市场的清理整顿,规范旅游景区景点经营秩序。各旅游景区工商局要对旅游商品市场进行集中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销售假冒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行为,以及强拉强卖、围追兜售等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旅游合同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和曝光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以及利用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三是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旅游服务、旅游购物、旅游经营单位信用等方面的提示和警示,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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