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昆明市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意见
(2008年12月30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建立城乡一体的就业体系,促进城乡广大人民群众比较充分的就业,是全面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构建和谐昆明的重要举措。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昆明实际,现就促进我市城乡充分就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 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工业化加速、城市化提升、市场化转型、国际化拓展为契机,从改革城乡分割的就业管理体制入手,在继续做好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工作的同时,打破城乡就业二元化格局,实现我市城乡就业协调发展,逐步取消地域、身份、户籍、行业等对农村劳动力进入城镇就业的限制,统筹做好城乡就业工作,鼓励我市城乡劳动力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二)总体目标: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城市规划、经济结构调整与就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统筹城乡就业,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就业机制。按照三级城镇群(主城区、区县城、小城镇)对就业群体分级吸纳的要求,发挥工业园区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以昆明市主城区为核心,大力发展高科技、商贸、金融、通讯和现代服务业,形成经济领跑、就业充分、辐射周边、吸纳全市城乡劳动力就业的一级就业圈;以滇池流域环湖生态建设为重点,大力发展现代加工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建立主城区产业、就业梯度转移的承接地、扩散地,形成劳动者自主创业和企业吸纳为主, 城乡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的二级就业圈;发挥我市边远贫困地区劳动力资源优势,加强培训,建立一级、二级就业圈的劳动力供应地,形成促进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为主导的三级就业圈。全市力争到2010年末基本建立起城乡劳动力适应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政策框架。健全城乡统一的就业政策,建立覆盖城乡的所有劳动者就业的普惠制度、城乡劳动力资源动态管理制度、帮助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的援助制度和统筹城乡的社会保险制度。每年新增城镇就业6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2万人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