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香坊粮食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哈价经发〔2008〕126号)
哈尔滨香坊粮食物流中心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办理机动车停车场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请示》收悉。根据
国家计委《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哈尔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凡进入香坊粮食物流中心有限公司院内停车场(香坊区安通九道街10号)停放车辆,按下列政府指导价幅度标准收取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车型 | 白天8-20时 | 昼夜停车 |
小型车 | 2-3元 | 4-6元 |
中型车 | 7-9元 |
大型车 | 10-12元 |
超大型车 | 22-2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