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行车辆分单双号行驶。除交通管制路段外,城区其它道路22日实行车辆尾数双号通行(无车日活动每年都要开展,从今年起每年无车日对非管制道路的车辆通行,将按年份区分,双数年份双号行驶,单数年份单号行驶)。今年允许车号尾数为双号的车辆通行。
(三)上报总结阶段(9月23日-26日)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履行职责。活动结束后,各有关部门要将活动情况以及对开展城市无车日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含电子版)于9月24日前报无车日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责任分工与要求
(一)责任分工
1. 市委宣传部负责活动的全程新闻报道,电视台全天播放建设部提供的无车日宣传片不少于4次,并将无车日活动拍摄成2分钟电视专题新闻,于当天上传给建设部活动指导委员会。
2. 市纪委和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在9月中旬联合下发公车封存通知。
3.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在洛阳日报、洛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无车日道路交通管制公告、无车日当日道路交通管制和对违章车辆的处罚,并对交通技术指标(如交通事故发生率、道路交通量)进行监测,形成分析报告报无车日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市财政局要按照活动的要求,拨付专项活动经费用于无车日活动。
5. 市环保局负责对当日城市的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并形成分析报告。
6. 团市委要组织青年志愿者到街头宣传开展无车日活动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市民节能减排意识,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
7. 市体育局要组织老年自行车协会进行骑车宣传等活动。
8. 各城市区要在繁华地段开展一些公益活动。
9. 市公交集团要充分利用公交车辆、站亭广告、车载电视开展宣传活动,播放无车日活动公益广告片。同时,要增加公交车辆班次、加大发车密度,满足市民无车日期间的出行需求。
10. 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市公用事业局负责。
(二)要求
1. 城市无车日活动是落实国务院有关节能减排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能源短缺体验活动的有效载体。对此,各城市区、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全面落实无车日活动的各项要求,确保无车日活动顺利进行。
2. 在9月22日无车日活动当天,市领导、市直机关广大干部要带头乘坐公共交通车辆或骑自行车、步行上下班,以实际行动参与无车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