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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闽教监〔2008〕17号)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委厅各部、处、室,厅属各单位(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现将《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各校党委(党组)、行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研究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实施,注重实效检验。各级纪委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实施办法》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根据《实施办法》的基本要求和工作安排,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做出周密安排,把握工作进度,狠抓任务落实,务求取得实效。要把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之中,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促进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为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地各校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情况的检查指导。各地各校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工作中的经验与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附件: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2008年12月17日

福建省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福建省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结合我省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贯彻《工作规划》总体要求
  1、总体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遵循省委提出的坚持“四谋发展”实践主题、把握“四个重在”实践要领、落实“四个关键”实践要求、朝着“四求先行”实践方向,把教育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到大局中去把握和谋划,与建设海峡西岸“两个先行区”战略部署和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相适应,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八次党代会对教育工作提出的重大任务和方针政策,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2、工作要求
  ----坚持站位全局、服务中心。紧紧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全局谋划工作、体现作为,把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促进教育为“两个先行区”服务建设作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保证中央、省委重大决策和部署的落实,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不断完善。
  ----坚持惩防并举、重在持续。坚持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持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观念、文化氛围、体制条件、法制保证,保持反腐倡廉建设良好的形势、趋势、态势和气势。
  ----坚持改革创新、重在提升。认真总结教育系统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经验,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办法,推进体制机制制度创新,提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整体水平,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具惩防功能和效果。
  ----坚持统筹推进、重在运作。加强统筹协调、科学运作,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注意把握体系各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坚持把握关键、重在实效。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发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抓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成效维护法纪、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服务人民。
  3、阶段目标
  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全面完成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提出的目标任务,构建起符合教育系统工作特点和规律、具有海西特色的惩防体系基本框架,教育系统管理更加规范,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教育改革发展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4、加强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的作风和纪律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以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主题,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切实改进各级领导干部的作风,牢记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念,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牵头单位:宣传部;协办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教育纪工委,纪检组,各高校党委)
  ----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党委(党组)研究相关议题要结合反腐倡廉理论和有关政策。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学习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坚持和完善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和各高校党委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的制度。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和各高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两次以上反腐倡廉专题学习,每年召开一次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由下列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组织部,机关党委,办公室,教育纪工委,纪检组,各高校党委)
  ----坚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进一步落实好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党组成员、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讲党课和做形势报告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课或形势报告的内容;健全各高校和厅直属单位、直属学校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委、厅机关处室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制度。各高校和厅直属单位、直属学校党政负责人每年至少给本单位的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由下列单位按职责分别落实:各高校党委,教育纪工委,纪检组,组织部,机关党委)
  ----加强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统筹规划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培训计划,列入行政机关和高校干部培训班教程。(牵头单位:组织部,人事处,各高校党委;协办单位:统战部,教育纪工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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