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检查验收阶段(2009年6月至8月)。
市领导小组组织工作组对辖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的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50%,重点是自查自纠是否认真,存在问题是否纠正,基金风险隐患是否进行了排查化解和防范,管理制度是否得到完善,基金安全的保障机制是否建立等。
自治区将在我市县两级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30%。主要检查我市自查自纠的抽查情况。
(四)总结评估阶段(2009年9月至12月)。
县(市、区)领导小组要在2009年9月底前完成本县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报送市领导小组,市领导小组在2009年10月上旬完成市本级及县市区汇总后报送自治区领导小组。市县两级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的内容包括:客观评价基金管理现状,总结专项治理的做法和成效。提出加强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深化源头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自治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成员构成要求,来宾市成立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江振文 来宾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
李生安 来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 员:
覃敷敏 来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邹美玲 来宾市纪委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长
朱双明 来宾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 平 人民银行来宾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覃丽芳 来宾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郑吉江 来宾市监察局副局长
侯少能 来宾市纠风办副主任
韦炳高 来宾市审计局副局长
刘新华 来宾市卫生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来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覃敷敏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邹美玲纪检组长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交流和通报,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区专项小组汇报工作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加强基金监督管理,是落实中央要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落实措施,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矛盾和问题,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证这项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