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部门:市科技局会同发改委、经委、财政局、建规委、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时间安排:全过程。
(六)加快推进工业循环经济发展
积极推进市河西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建设,按照循环经济工作方案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各项技改项目,确保完成阶段性目标。培育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从冶炼、制糖、化工、建材、有色等重点耗能行业中确定东糖公司造纸项目、汇元锰业项目作为我市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完成循环经济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并加快组织实施,为全面推进我市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提供示范模式。
负责单位:市经委、发改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七)强化重点污染源监管
1.加快脱硫机组与环保部门在线自动监控系统联网。对脱硫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实时监控,公告燃煤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脱硫效率及排污费征收情况。对未按要求运行的脱硫机组上报有关部门扣减脱硫电价。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会同发改委(物价局)、来宾供电局等部门。时间安排:12月底完成。
2.完成重点流域内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3.建立并完善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告、核查督察和评估通报制度。对未按规定运行的城镇污水处理厂,暂缓审批新建涉水项目的环评,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投资。尽快建立全市城镇污水处理信息管理系统、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系统,强化城市排水许可制度和污水处理特许经营制度,保证城市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切实提高污水处理效率。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建规委。时间安排:全过程。
4.加强入河排污口管理,实行严格的污染物入河总量控制。加大主要河流重要河段水体水质状况的监测,实时公布水质状况,强化社会和舆论监督。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5.实施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依法取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排污口,确保群众饮用水安全。
负责部门:市环保局、水利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6.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敏感水域、重点流域禁止使用含磷洗衣粉,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污染治理和粪便综合利用。
负责部门:市农业局、质监局、水产畜牧兽医局。时间安排:全过程。
(八)实施有利于节能减排的经济政策
1.落实国家污水收费政策,按照新的排污收费标准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加强排污收费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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