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加强排污监管能力建设,实现全市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市区饮用水源水质监测。
(4)会同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机动车环保检测。
(5)对市城东生活污水处理厂和市生活垃圾发电厂的建设和运行进行监督管理。
(6)加快推进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加强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的监督管理。
(7)协助市政府委托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开展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调查。
(8)加强环境保护宣传,让公众了解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困难。
(9)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完善各级环境保护机构。
(10)组织开展市区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监测。
(11)组织开展环境统计工作。
2.市市政管理局
(1)加快市城东污水处理厂和配套污水管网的建设。
(2)开展市区垃圾集中收集设施的规划建设,推进生活垃圾的集中无害化处理。
(3)加强市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简易垃圾处理场的管理和综合治理,消除城市垃圾的环境安全隐患。
(4)组织开展城市绿化工程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绿化率。
(5)推动清洁能源使用。
3.市建规委
(1)加强对施工现场封闭作业的监督管理,消除施工扬尘。
(2)加强对市区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
(3)加强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4.市公安局
(1)加强市区交通噪声综合整治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2)加强市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机动车环保检测计划并组织实施。
5.市经委
(1)调整工业企业产业结构,推行节能降耗,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期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实现能源消耗控制目标。
(2)积极开展企业循环经济建设工作,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6.市卫生局
(1)加强医疗废物的收集、存放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2)加强医疗废水的监督管理,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7.市统计局
做好国民经济指标及清洁能源使用情况的统计工作。
8.市水利局
(1)加强水资源的监督管理,促进水资源的持续合理利用。
(2)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9.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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