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汕头市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工作方案的通知
(汕府〔2008〕1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头市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汕头市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打击各种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我市良好经济发展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有关文件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结合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坚决执行《关于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通告》(汕府〔2008〕168)精神,着力解决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混乱、非法营运冲击运输市场、车辆严重超限超载等突出问题;着力发展我市现代交通运输服务业;着力构建和谐运输市场环境,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市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落实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协作,集中力量整治突出问题,有效规范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和交通安全管理秩序,为全市人民创造一个畅通、有序、高效、文明的道路运输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市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苏耀光副市长担任,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许景峰,市政府副秘书长汤汉良,市交通局叶先华、市工商局周振南、市公安局翁仲明、市公路局李建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徐阳、市运管中心吕富德、市法制局黄少明等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指导、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由叶先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1名领导为办公室副主任,1名同志为工作联络员。各区县政府要相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并在2008年11月底前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治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