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坚持立足优势、提升功能的原则。立足产业发展特色,找准现代服务业发展定位和方向,规划建设特色鲜明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先进制造业发展提供支撑。加强集聚区品牌建设,丰富城市内涵,拓展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向服务经济转型提供有力支撑。
4. 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强化政府服务职能,建立和完善公共服务平台,降低市场准入,降低交易成本,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企业市场主体的积极性,为推进现代服务业进区企业提供良好服务,促进企业集聚,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三、明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认定标准,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快速发展
以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为抓手,鼓励企业、产业、人才、资金、信息资源向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引导和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快速发展。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认定,可认定为洛阳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1. 在国家和省批准的开发区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有明晰的产业布局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有相对明确的四至范围。
2. 在现有开发区内,或者通过旧城改造、工业企业“退二进三”、高校科研院所存量土地和资产以及古旧建筑群保护性开发,产业集聚达到一定规模和产业特色鲜明,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入区企业30家以上,吸纳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较为合理规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较为完善,有一定公共服务能力的区域。
3. 按照整合市场、信息化改造、功能完善等要求,提升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有条件集中、集聚、集约发展的区域。
4. 已经国家和省批准的物流等其他服务业类园区。
四、明确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实现服务业集聚区的可持续发展
市服务业发展局是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牵头部门,负责规划指导、协调管理、统计考核、资格认定等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负责本区域内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工作。
1.强化规划引导。市服务业发展局、市规划局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要抓紧编制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产业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引导资源有效配置和集约利用,形成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加强政策扶持。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优先扶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和集聚区内企业成长。各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政策措施,加大对集聚区的扶持力度。凡是入驻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符合其主体功能定位的企业可享受一般工业企业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开发区享受的水、电、气价格,其在集聚区内的项目可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办理农用地转(征)用报批手续。
3.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建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加强集聚区内的统一管理。同时,加大对区内企业的服务,实行“一站式”全程服务,并加快集聚区内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信息平台的建设。
4.加大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力度。各县(市、区)、省级以上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导一批国内外知名、拥有先进技术的优势企业向现代服务业集聚区集聚。同时,注重引进一批服务业领军人物,并积极开展现代服务业高端人才培训,不断提升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能级和水平。
5.加大考核力度。市服务业发展局要将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发展纳入服务业年度目标的考核范围,定期组织对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进行评估,对入区企业情况、投入、产出、税收、就业以及地方经济的贡献度等指标进行评审,对发展不好的集聚区实行淘汰。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推动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发展的强大合力。市服务业发展局要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定期沟通和协调解决集聚区建设中的难题,共同推进我市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健康快速发展。
五、本意见自发文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附件7
洛阳市进一步加快楼宇经济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发展大会精神,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不断增强我市经济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将楼宇经济作为全市经济建设的基础平台和有效载体,促进楼宇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公司、楼宇所有权人、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以下均简称为楼宇企业)在发展楼宇经济中的主体性和积极性,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步伐,就加快楼宇经济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发展原则
1. 建设现代化。坚持产业战略前导和规划先行的方针,科学推进城区建设,通过控宅建楼、拆旧建新、拆低建高,集中建设一批高档楼宇,引导楼宇企业建设高智能化综合性楼宇,鼓励楼宇企业参与楼宇智能化星级评定,对现有设施陈旧、智能化程度低的楼宇实施升级工程。
2. 推介市场化。加强与楼宇企业的联系,引导楼宇推介市场,设立发展楼宇经济专用站点,构建便捷的楼宇租售信息网络,带动商业地产租售中介市场,进一步提高楼宇入住率。
3. 功能专业化。以产业联动、产业互补为主导,以适当的激励政策为辅助,引导同一行业、功能相近的企业在楼宇内聚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缩减商务成本,形成专业特色楼宇。
4. 服务精细化。强化服务意识,定期联系走访楼宇企业,协调解决在楼宇规划、楼宇建设、招商引资等方面遇到的各类困难,在楼宇密集区域,着重解决静态交通压力,加快培育楼宇餐饮服务企业,推进绿色“楼宇午餐”工程。
5. 企业总部化。完善招商引资机制,明确招商目标,确保“招得进、留得住、能发展”,重点引进各类行政总部、销售公司、采购公司、财务公司、研发中心等总部型企业,使楼宇成为总部聚集地。
6. 发展全面化。以楼宇为载体,搭建可持续发展的产业平台,不断增强楼宇现代管理、资金、人才、技术的能力,充分挖掘空置厂房等闲置资源的内在潜能,探索旧城改造同发展创意产业相结合的新模式。
二、工作要求
7. 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统筹兼顾的理念,切实提高对发展楼宇经济重要性的认识。各城市区要把发展楼宇经济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举措,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责任落实到人的工作格局,为加快发展楼宇经济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8. 提高服务水平,优化政务环境。各城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充分发挥服务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协助入驻企业做好项目调研、选址落户、注册登记、开业准备等服务工作,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