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政办发〔2008〕1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华侨投资区管委会,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来宾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来宾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桂安委办〈2008〉64)精神,为切实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雄副主席10月29日在全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暨农村客运交通安全整治现场会上提出的“八个所有”工作要求,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做到大事不出、中事不出、小事少出,确保百日行动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一次死亡3人、5人以上交通事故比上年同期减少,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全面实现我市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各项指数全面下降的工作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来宾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
杨和荣 市长
副组长:
李新元 副市长
江振文 市安监局党组成员、煤监局局长
成 员:
王全忠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首明 市交通局副局长
陆家培 市农机局副局长
谭明好 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刘建阳 桂中公路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对排查出的每一项隐患的整改资金预算,并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部门和规定隐患整改完成的时间、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谭明好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按规范要求收集、汇总并填写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并报市人民政府和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由办公室主任根据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
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