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2.若无对应的考评验收内容,按该项分值的80%评分。
附件2
蚌埠市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考评验收细则
项目
| 考评验收内容
| 分
值
| 评分标准
|
组织
保障
有力
15分
| 办事公开领导机制和办事机构健全
| 5
| 设立办事公开领导小组2分;明确办事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和人员(有文件或会议记录)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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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公开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 5
| 有班子会议研究办事公开工作的记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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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公开列入部门或行业年度目标考核、效能建设、行风等评议的重要内容
| 5
| 有相关文件3分;有相关资料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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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
建设
健全
20分
| 制定办事公开实施办法,对办事公开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办事公开的主体、范围、内容、形式、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
| 5
| 有实施办法5分;有相关制度、规定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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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责任追究、考核评议以及价格听证、政策咨询、服务承诺等项制度,逐步建立办事公开长效机制
| 10
| 建立适合自身的制度和规定,每项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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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重点
突出
35分
| 突出行业特点,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点问题入手,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作为公开重点
| 5
| 明确重点公开范围2分;有推进步骤和具体公开内容2分;有相关工作记录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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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按照办事公开的要求,将岗位职责、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办事程序等向社会公开,在服务中规范,在规范中体现服务
| 10
| 有投诉、咨询记录3分;已公开、公示相关内容5分;有服务规范和改进服务的相关文件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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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办事公开指南和目录,规范办事流程,明确项目名称、依据、条件、材料、程序、时限、收费和权限
| 15
| 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编制单位有实施方案5分、有信息梳理资料4分,且网上信息更新间隔不低于15个工作日6分。
(暂未列入政府信息指南和目录编制单位的,上网公开承办事项4分、规范办事流程4分、绘制并公开办事流程图4分、全面公开办事要素3分)
|
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畅通投诉渠道,完善救济途径接受群众监督
| 5
| 已通过多种方式公开监督、举报电话2分;有举报信箱、有相关投诉和受理救济申请的记录3分。
|
公开
形式
多样
30分
| 办事公开栏、办事指南、明白卡、信息手册等
| 12
| 不少于两种方式5分;内容更新及时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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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屏幕、电子触摸屏,行业专网、网页,开通网上查询、交费、咨询、投诉、求助等办事功能
| 8
| 有实施方案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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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 5
| 全年不少于一篇反映办事公开的报道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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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文件查阅点、点题公开等形式
| 5
| 需进行的已进行各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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