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浙教电传〔2008〕215号)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以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方式在全国选派各类留学人员12000名。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函》(留金秘出〔2008〕354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办法为: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政府宏观指导下,由个人申请、通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公平竞争后择优录取并签约派出,选派办法还包含了违约赔偿的相关规定。
二、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等(详见《2009年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三、为加强选派工作的针对性,充分发挥国家留学基金的效益,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确定了优先资助的学科和专业领域(详见《国家留学基金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四、申请方式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人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关于准备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非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2份,研究生类别申请材料需一式3份,由申请人本人或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提交受理机构。
五、请有关单位及时做好200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宣传和咨询工作,积极鼓励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者参与竞争。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选派办法实行个人申请,但公派出国留学不完全是个人行为,要体现国家和单位的意志。为此,请各单位引导申请者根据国家及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优先领域和科研、教学急需的学科进行申报,并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填写《单位推荐意见表》。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提供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在正式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将推荐意见电子文档发至邮箱szk@zjut.edu.cn。《单位推荐意见表》须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统一递交或密封后交由申请人递交受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