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邢峰公路磁县峰峰界至冀豫界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交通[2008]1386号)
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邯发改呈(2007)377号《关于呈报邢峰公路磁县峰峰界至冀豫界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省交通厅冀交函规(2007)343号《关于省道邢峰公路磁县峰峰界至冀豫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以及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冀咨项目评审四(2008)51号《关于邢峰公路磁县峰峰界至冀豫界段二级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项目路线起自峰峰矿区与磁县交界处的北黄沙村北(与邢峰公路顺接),向南经北黄沙西后向西,经水池北后向西南,经都党沟中桥,在辛庄与石场之间穿过后沿跃峰渠南行,经凤凰寺沟桥,跨漳河,经西观台后向南利用观台镇土路,终于冀豫界(与河南省省道大岗公路顺接),全长15.87公里。全线新建大桥1座。
二、同意项目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1.4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基层、底基层按就地、就近取材原则合理选用,各结构层厚度根据交通量构成,通过计算后确定。全线大中桥桥面净宽与路面同宽,小桥和涵洞与路基同宽,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其它技术指标按交通部《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2003)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