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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技工教育事业发展五年规划的通知

  到2013年,全省重点建立10个以上省级高技能技工教育集团和市级技工教育集团。技工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35万人。建成在校生万人以上技工院校10所。示范性技师学院5所,在校生规模达到万人以上,其中:高级技工和预备技师占在校生总数的60%以上。示范性技工学校20所,在校生规模5000人以上,其中:高级技工占在校生总数50%以上。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60所,在校生规模2000人以上,其中:高级技工在校生人数占40%以上。力争培养高技能人才20万人,紧缺技能人才3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培训达到500万人次。

  五、主要任务

  1、实施新产业工人培养工程。一是结合农村劳务经济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县域技工教育事业,扩大技工院校对农村初、高中毕业生的招生规模。依托县级技工学校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技能人才综合培训基地。到2013年全省大部分县(市)建有技工学校,加快从农村富余劳动力中培养技能劳动者的步伐,尽快实现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二是落实国家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扶持政策,积极实施35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计划。加强培训指导,开展分类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的支持力度,使参加培训人员80%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三是对已进入非农产业就业的50万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培训后获得结业证书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比例达到90%以上。技工院校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力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提供“一条龙”转移就业服务,促进农民工稳定就业。

  2、实施退役士兵专项技能培训工程。从2009年开始,在总结我省行业企业开展退役士兵岗前技能培训经验的基础上,在技工院校实施退役士兵专项技能培训工程,提高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对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符合我省安置政策,能参加正常培训的城乡退役士兵,可在技工院校接受1至3年的职业技能培训。技工院校根据技工教育有关规定,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学计划和大纲,选用和改编高质量的培训教材,重点传授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就业需要的知识和技能。退役士兵完成培训任务并经考试合格后,颁发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对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2009年至2013年技工院校计划培训退役士兵5万人,90%以上获得技工院校毕业证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就业率95%以上。

  3、实施“示范性技工院校建设计划”。结合落实我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推动示范性技工院校建设,重点建好20所示范性技工学校和5所示范性技师学院。基本构建起我省以技工学校为主体,示范性技工院校为龙头,高级、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为骨干,技工教育与技能培训并举,初、中、高和预备技师培训层次多元,技能人才供求对接,适应经济发展需求和满足技能劳动者终身学习需要的技工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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