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测绘局等部门关于认真做好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08〕2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省测绘局等部门制定的《关于认真做好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关于认真做好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测绘局、省政府外事办、省公安厅、省信息产业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工商局、
省新闻出版局、省政府新闻办、省保密局 二○○八年十一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测绘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国测图字〔2008〕1号),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和谐网络和地理信息产业的健康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互联网地图作为地理信息的重要载体,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体现着一个国家在主权方面的意志和在国际社会中的政治、外交立场,具有严密的科学性、严肃的政治性和严格的法定性。近年来,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展迅速,地图信息不断增加,在推进国家、我省信息化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一些单位未经批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擅自提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发布错误的国家版图;一些单位在互联网地图上擅自标注、加载、上传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给国家安全造成隐患;一些单位不具地图编制资质、侵权盗版、非法编制、粗制滥造国家版图。这些违法违规行为,不仅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而且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甚至可能造成极为恶劣的政治影响。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从维护国家主权、民族尊严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地图编制、出版、登载和上传地理信息的行为,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和安全保密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杜绝损害国家主权、安全和民族尊严的“问题地图”在互联网上传播。
二、严格市场准入,确保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