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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平罗县、灵武市、中宁县、西夏区教育强县(区、市)的决定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认定平罗县、灵武市、中宁县、西夏区教育强县(区、市)的决定
(宁政发[2008]14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银川市、石嘴山市、中卫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申请,2008年11月24日至12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对平罗县、灵武市、中宁县、西夏区创建教育强县(区、市)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从验收情况看,平罗县、灵武市、中宁县、西夏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坚持把创建教育强县(区、市)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贯彻自治区提出的“教育普及程度高、师资水平高、经费投入高、教育质量高和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多策并举、统筹发展,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育管理和投入、教育信息化建设、师资建设、教育行风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各项指标达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的标准,教育工作水平和实力明显提升,并在促进县域教育发展上探索出了一些独具特色的经验和做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我区县域教育又好又快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认定平罗县、灵武市、中宁县、西夏区为教育强县(区、市),并予以奖励。
  希望平罗县、灵武市、中宁县、西夏区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新佳绩。全区其他县、市(区)要以平罗县、灵武市、中宁县、西夏区为榜样,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继续解放思想,奋力开拓创新,更加扎实工作,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建设人力资源强区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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